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隐匿性肾功能丧失,医院赔偿38万︱京鲁医讼

2024年07月14日  京鲁医讼  

前言

本案是一例由医源性输尿管狭窄引发的持续隐匿性肾功能损害。由于另一侧肾脏的代偿功能,导致损害隐匿达1年半之久,而患者却没有感觉到明显不适。直到一年半后健康查体,偶然发现患者右肾严重积水时,肾功能已经完全丧失。最终手术切除该侧肾脏,造成了残疾后果。

案情简介

郭某,女性, 56岁,山东烟台人。

2022110日郭某到淄博探亲期间,因“右侧肾囊肿”到当地医院就诊。医院为其实施“腹腔镜下肾囊肿去顶术”,手术医师技术能力不足,操作不当,造成患者右肾活动性出血,无法完成镜下止血,被迫转开腹手术。手术造成患者腹腔脏器粘连等不良后果。患者出院1年半后,没有明显不适。直到20236月份健康查体时发现“右肾中度积水”。到山东省立医院检查确认:“右侧输尿管第二狭窄处鼠尾样狭窄”、“右肾盂积水”、“右肾功能丧失”,予以手术切除了右肾。损害发生后,医院不承认存在过错。患方无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受案后委托了司法鉴定。经天津天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被告医院存在诊疗过错,①未行术前讨论;②术前未履行替代治疗方案优缺点告知并取得患者及近亲属明确知情同意,剥夺了患者知情权与选择权;③出院医嘱未告知复查时间及复查项目导致未及时发现输尿管狭窄,丧失治疗机会,以致发生右肾功能严重受损,进而造成右肾切除。评价为同等~主要原因。202459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在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后于202472日做出裁判,判令被告医院按照70%的责任比例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医讼点评

本案,患者的肾功能损害虽然发生在其出院一年半之后,但医讼律师分析认为,通过现有的证据,可以评定损害后果与其住院手术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患方果断提起民事诉讼,最终获得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被告医院按照主要责任承担侵权赔偿,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徐海铭

                                  202475



 


来源: 京鲁医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