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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静脉补钾致患者植物人状态,医院赔105万︱京鲁医讼

2025年06月16日  医疗纠纷律师  

前言

静脉补钾是纠正低钾血症的重要治疗措施,但需严格掌握指征,以避免高钾血症引发的严重并发症。补钾原则:1、见尿补钾 尿量>40m/h或>500mL/天方可补钾,避免肾功能不全时钾蓄积2、控制浓度 外周静脉 ≤40mmol/L3、控制滴速 一般≤20mmol/h,滴速过快,可导致骤停。

案情简介

女性,54岁。

“颈部伴双下肢不适1.5年”于2021年8月到医院住院治疗。次日中午12时,医院不当为患者静脉点滴“氯化钾”组液体,导致其突发“呼吸心跳骤停”,虽经急救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60余天,但患者自主意识无法恢复,成为植物人状态。

医疗损害发生后,患者家属意识到可能存在诊疗事故2021年9月在律师陪同下找到医院的医务科进行“运行病历”封存2021年11月患者出院后,患者家属和律师到被告医院,对患者的出院后的归档病历进行了二次封存。经比对发现,已归档的出院病历”对“运行病历”中的大量内容进行了篡改隐匿其中不乏针对患者“心跳呼吸骤停”急救过程以及重症治疗过程的重要事实的篡改。包括“医生查房记录”、“抢救记录”、临时医嘱中护士的“执行记录”等,事关患者急救和重症治疗的54份检验报告单在归档病历中被“隐匿”。而且这54份检验报告是由“非检验人员”违法出具的。

面对医院如此明显篡改和隐匿病历的行为,患方通过法院委托了电子病历鉴定,在查实上述事实的基础上向某卫健委提起行政投诉,要求卫健委对医院的行政违法进行查处,但遭遇了严重的地方保护。卫健委面对病历中明确显示的种种违法事实,完全听信医院的荒唐解释,不依据法律和事实做出违法认定。患方无奈提起了行政复议和两审的行政诉讼,但相关部门均只对程序进行审查后,就草草驳回了原告的诉求。至此,医疗维权已经历时三年零六个月,患方家属承受了巨大的损耗和煎熬,无力再继续与卫生行政系统抗衡,最终放弃了再审,迟到的正义终于未能成为现实。

法院审理

民事法庭虽然依法委托了电子病历鉴定,查证和明确了病历内容被篡改和隐匿的事实,但卫生行政部门不认定违法,让这一切努力化为乌有。医疗损害鉴定仅根据无争议的病历内容,评定医院的过错为次要原因力。2025年5月,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按照40%的责任比例,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5万元。至此,本次医疗损害维权,历时3年零6个月,以患方无力继续全面维权,放弃再审和上诉的权利,仅获得部分民事赔偿而告终。

医讼点评

医疗纠纷维权难,并不仅仅难在医学专业屏蔽上,更多的是弱小百姓要与行业乃至主管部门相抗衡。法治公平需要通过正确的法律实施来实现。当法律成为行业阶层维护固有利益的白手套时,势必会严重损害国家法治的权威。法治改革处于深水区,作为医疗领域的法治践行者,我们应当负重前行,在点滴实践中,为受害人争取到法治的阳光。

 

     团队简介

“京鲁医讼”团队是由徐海铭律师创立的,整合京鲁两地医疗法律资源形成的,为患方代理医疗损害案件的专业医疗律师团队。如果您遭受了医疗损害,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电话/微信:13261977065。

                                 

  作者:徐海铭

                                  2025年6月15日



 


来源: 医疗纠纷律师